各教学机构,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10月7日(星期六)补10月5日(星期四)的课程;10月8日(星期日)补10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须认真到岗履责,24小时在岗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