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关于拨付省社科绘画项目预留资金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我校在研的2017—2021年省社科规划项目预留经费,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待项目结项后课题组方可使用。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7月4日
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关于拨付省社科绘画项目预留资金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我校在研的2017—2021年省社科规划项目预留经费,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待项目结项后课题组方可使用。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