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58

各教学机构、各部门: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对象与资助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  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评审和限额申报。网络申报系统于10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各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于10月26日前审核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活页》各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汇总表)报送至我处,《申请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77268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400150。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x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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