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合肥市公安部门的规定,新生入学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迁户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所填的“姓名”应与我院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姓名不一致的将不予入户,且在今后毕业时会带来很多的不便;
2、“性别”、“民族”栏内要填准确;“出生”栏内要填到年月日;
3、“出生地址”栏内要填到乡(镇)、村;“籍贯”栏内要填到县;
4、“成分”栏内要填上居民身份证的号码,若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备注”栏内填上“居民身份证未办”;
5、“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迁移原因”等栏目要填写真实;
6、“原住址”栏内要填写到乡(镇)、村、队(街道户号);
7、“迁移地址”栏内要填上“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威廉希尔”;
8、户口性质一定要备注明确;
9、户口迁移证上所填写项目要字迹清楚,不得潦草,更改的项目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10、新生入学两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将户口迁移证集中交至学生处,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户籍具体问题请咨询学生处张老师,电话:0551—64200355。
特此说明。
2015-7-6